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3-02240 | 发文字号: | 鄂州政办发〔2023〕15号 | 发文日期: | 2023年06月28日 |
发文单位: |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28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构建政务新发展格局全面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鄂州市构建政务新发展格局
全面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2023年全省深化“一网通办”工作要点》精神,加快构建高效便捷普惠的鄂州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聚焦“审批更快、流程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好、获得感更强”目标,以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夯实基础,以数字化转型赋能提升质效,以优质服务深化便民利企,以改革创新推进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流政务环境。
2023年底前,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支撑体系、数据共享体系、服务供给体系、技术支撑体系更加完善,“跨省通办”事项扩大到150项以上,新增10项“一事联办”主题事项,“一业一证”改革行业拓展到25个以上,数据资源按需挂接率达到100%,建立自然人、法人的属性标识100个以上。到2025年,“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免证办、就近办”更加好办易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标准化、普惠化、均等化、智慧化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一网通办”服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为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标准化提升行动,强化业务支撑体系
1.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探索鄂州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服务规范标准化,积极争取省级地方标准或国家标准试点。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政务服务实施、便民热线运行、服务评估评价等标准规范。
2.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全面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根据全省通用目录清单,梳理市、区、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形成实施清单,按规定的程序审定发布并动态调整。统一政务服务事项要素标准,全面规范办事指南,推动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等要素在全市范围内统一。
3.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建立事项管理沟通协调和动态更新机制,巩固扩权赋能强县改革成效,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资源下沉、平台下沉、服务下沉,推动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与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动态更新、实时调整。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与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同类事项名称、类型等要素一致。
4.推进数据目录管理标准化建设。以事项为主线,全量编制数据资源目录。按照目录规范性要求进行数据目录清单化管理,建立“目录—系统—数据”关联关系,明确数据来源,避免重复采集,便利数据供需对接;建立数据目录同步更新管理机制,在资源目录要素内容发生调整或可共享的政务数据资源出现变化时,及时更新资源目录。
(二)开展规范化提升行动,强化改革攻坚体系
5.推行“一门一窗”改革。全力推动“事项进一门”“服务到一窗”工作。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量进驻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其他便民服务场所“多点可办”作为补充。推动更多高频事项进驻综合窗口,实现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事项不少于本级认领事项总数的50%。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创新设置便民服务特色联办窗口,推行“党建+政务”服务模式。打造市、区“金牌窗口”,建立相关服务制度。丰富政务服务宣传载体,开展政务服务“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活动。
6.推进“首席服务员”制度。针对不动产登记、开办企业、社保医保、水电气报装等高频办理事项,推动相关业务主管单位遴选一批业务骨干担任“首席服务员”,打破行政职级、授予岗位相应审批权,实现跨部门“一人受理、全程服务”。
7.推行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对接省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推动涉企政策申报和审批流程标准化,政策查询、解读、推送、兑现流程线上申报,实现企业“零跑腿”“不见面”。依托现有综合咨询窗口、综合办事窗口,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办理窗口,提供惠企政策咨询、绿色通道、帮办代办、申请受理等服务。深入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全覆盖,实现财政资金更加精准高效利用。
8.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对场所、设备、人员、资金、管理制度等审批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允许申请人以告知承诺书替代证明符合相关审批条件的材料。在市场主体作出信用承诺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公示信用承诺信息,并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9.深化“一业一证”改革。动态调整“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2023年将改革行业拓展至25个。制定完善综合审批制度规范,推进综合审批系统建设,健全行业综合许可和监管执法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0.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指导经营困难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登记。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企业歇业,即时予以办结。歇业期限届满前,市场主体可随时恢复经营。歇业期限届满,由市场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无需另行申请。
11.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或一人有限公司,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原个体工商户各类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依法使用;需换发许可证件、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转企后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转为一人有限公司或独资经营企业的,凭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依法按名称变更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享受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收优惠。
12.深化电子证照应用。加快电子证照归集共享和电子证照国标化改造,不断提升电子证照数据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全面梳理电子材料、电子印章应用情况,开展鄂州市电子材料库项目建设,建立健全电子材料生成归集机制和服务体系,提升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的电子化率和应用率,推动电子证照、证明、批文在市场主体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围绕居民用水报装、参保登记等服务场景,创新“免提交”“减证办”等服务方式。
13.推动不动产登记“票税(费)分离”“证缴分离”、可视化查询等改革。加强部门联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业主可在没有取得购房发票的情况下,依据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等资料申请办理产权证书相关手续。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行买方申办不动产证与卖方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税款等税费环节分离,切实维护买方合法权益。探索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
14.持续规范中介服务。大力整治“红顶中介”,全面清理整治改革不彻底、“明脱暗不脱”等问题。全面规范行政审批涉及的技术审查、论证、评估等中介服务事项。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严厉查处中介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规行为。加大对中介组织的引进和培育力度,加快形成同一资质中介组织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
15.优化“一企一档”建设。围绕项目建设和服务落地,充分运用湖北省大数据能力平台归集的数据资源,聚焦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变更信息、纳税信息、信用报告等方面,建立自然人、法人的属性标识100个以上。
16.便利企业变更注销。推进企业变更、注销等事项网上办理,为内外资企业提供申请、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网上服务。推行简易注销营业执照“免回收”公告作废制度。推进简易注销全程网上协同办理,实现简易注销“一次不用跑”。继续深化强制注销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退出流程。
(三)开展便利化提升行动,强化服务供给体系
17.推进关键小事“一次办”。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两个全生命周期,推动一批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关键小事“一次办”,积极争取更多的“一事联办”主题事项在鄂州试点、全省推广。以系统集成推进审批服务集约化、标准化、便民化,促进流程再造、材料精简、效能提升,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高频小事好办、快办。
18.推行特色事项“跨域办”。围绕企业异地投资兴业、流动人口异地就医就学落户等跨省高频事项,推动区域性特色事项“跨省通办”。分批承接全省发布的“省内通办”事项落地,实现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巩固武汉城市圈政务服务“跨市通办”成效,分批分类推出更多便民利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武汉都市圈实现“一圈通办”。
19.拓展高频事项“掌上办”。加强“鄂汇办”鄂州专区集约化建设,推动各部门建设的APP、小程序等移动政务服务整合接入“鄂汇办”鄂州专区,确保移动端服务同源同质。积极推动本地化高频政务事项、便民服务、公共服务上线“鄂汇办”鄂州专区。积极探索更多领域的特色应用,实现从“掌上可办”向“掌上好办”转变。加强宣传推广,引导用户广泛参与,增强用户粘性,提升“鄂汇办”鄂州专区月活率。
20.加强便民服务“自助办”。加强自助体系建设,推动更多高频服务事项进驻自助终端,拓宽自助终端办理项目清单,推进自助终端进社区、进园区、进银行等人口密集、人流量多的地方,打造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和15分钟便民服务圈。
21.推动政务民生“圈内办”。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民生服务共建共享工程,加快教育、医疗、公积金、文旅等基本公共服务互融互通,持续推进税务、人社、医保等政务民生领域“一网通办”“自助办”,推动武汉都市圈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鄂州集聚,建设民生服务共享示范区。
22.推行特事难事“帮您办”。聚焦市场准入、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审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组建帮办队伍,加强部门合作,不断压缩审批时限,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面提质增速。开展“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服务效能提升行动,重点解决政务服务中的梗阻难题和急难愁盼问题。
23.开展服务质效“多评合一”。健全政务服务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在市、区、乡三级政务服务窗口开展“群众评”,完善诉求响应机制,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动12345与110实现系统对接、数据联通,拓展与120、119等紧急类热线联动,完善热线相关工作机制,加强热线知识库建设,深化诉求数据分析应用。
24.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推动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问题检测、季度通报、轮训指导、督促整改等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强化法定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主体责任,做好行政监管执法、重大项目建设、公益性事业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程序。加强政务公开渠道建设,提升政府网站与新媒体服务能力,以用户需求为导向,整合各类各领域政务资源,推进信息资源和功能应用融合发展,实现政府网站与政务信息平台数据的互联互通。
(四)开展数字化提升行动,强化技术支撑体系
25.健全数据规范制度。出台《鄂州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应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放利用,促进数据有序流动。统筹推进政务数据平台建设,为全市数据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26.推进数据归集开放。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支撑,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动数据资源“按需归集、应收尽收”,建立统筹管理、有序调度、流通应用的全市一体化政务数据资源库。围绕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梳理数据责任清单、供给清单和需求清单,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27.推进大数据应用场景。落实各地各部门数据应用主体责任,对接全省各相关主管部门,领衔数据创新应用领域,着力推进工业经济运行、养老服务、不动产登记、数据化医疗、社会救助、劳动保障监察智能化等14个领域大数据创新应用落地。探索公共数据应用,以“需求导向、创新驱动、安全有序”为基本原则,进一步统筹推进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在数据开放赋能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产业数据融合、智慧民生服务、数据普惠金融、文旅产业数据化、医疗健康、交通出行便利度等7个领域,探索促进公共数据创新应用,推动各部门公共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和开放。
28.强化数据安全体系。加强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应用,建设“一网通办”密码基础支撑体系。开展数据安全领域应用,提高网络安全监测预警能力,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为数据流通提供安全保障。建立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护机制,加强数据安全分析研判和预警工作,防范数据篡改、泄露、损毁、丢失。开展数据平台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做好数据采集、传输、汇聚、存储、共享、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防护。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各级各部门要主动认领任务,主动作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好经费、人员、信息化等各项保障,确保全方位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实效。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要坚持改革创新,研究制定本地区落实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二)加强考核督查,推动责任落实。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将“一网通办”工作纳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考核内容,建立完善评估、通报、约谈、容错等机制。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满意度测评,以评促改、以改促优,持续增强企业群众参与度、获得感。
(三)加强宣传推广,形成典型经验。全面贯彻落实国、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精神,全面总结全市政务服务新做法、好经验,用心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新概念、惠企便民好政策;对照新标准,宣传“好成绩”;选树新典型,宣传“好形象”;总结新做法,宣传“好服务”。对照一流标准、瞄准先进地区,在更高层次打造政务服务“鄂州样板”,在更大范围叫响“鄂州声音”。
附件:鄂州市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鄂州市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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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
探索推进政务服务领域国家级标准、省级地方标准或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试点鄂州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服务规范标准化。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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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政务服务实施、便民热线运行、服务评估评价等标准规范。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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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 |
全面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推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市范围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
4 |
动态调整市区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形成实施清单并公布。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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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政务服务事项合法性,以及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一致性等进行联合审核。 |
市行政审批局、市委编办、市司法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
6 |
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 |
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资源下沉、平台下沉、服务下沉,推动各级各部门实施清单与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动态更新、实时调整。 |
市行政审批局、市委编办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持续推进 |
|
7 |
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同类事项名称、类型等要素一致。 |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
市市场监管局及其他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持续推进 |
||
8 |
推进政务数据目录标准化建设 |
以事项为主线,全量编制数据资源目录,按照目录规范性要求建设事项主线目录专区。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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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推行“一门一窗”改革 |
推动更多高频事项进驻综合窗口,实现各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综合窗口受理事项不少于本级认领事项总数的50%。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
10 |
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创新设置便民服务特色联办窗口,推行“党建+政务”服务模式。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
11 |
打造市、区“金牌窗口”,建立相关服务制度。丰富政务服务宣传载体,组织开展政务服务“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活动。 |
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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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推进“首席服务员”制度 |
针对不动产登记、开办企业、社保医保、水电气报装等高频办理事项,推动相关业务主管单位遴选一批业务骨干担任“首席服务员”,打破行政职级、授予岗位相应审批权,实现跨部门“一人受理、全程服务”。 |
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6月,持续推进 |
|
13 |
推行惠企政策精准直达 |
对接省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办理窗口,提供惠企政策咨询、绿色通道、帮办代办、申请受理等服务。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发改委及其他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8月,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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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推动涉企政策申报和审批流程标准化,政策查询、解读、推送、兑现流程线上申报,实现企业“零跑腿”“不见面”。 |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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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深入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全覆盖,实现财政资金更加精准高效利用。 |
市财政局 |
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向企业兑现政策性资金的单位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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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 |
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对场所、设备、人员、资金、管理制度等审批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 |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 |
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各相关办证单位 |
2023年8月,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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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在市场主体作出信用承诺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公示信用承诺信息,并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
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8月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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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持续规范中介服务 |
大力整治“红顶中介”,巩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及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成果,全面清理整治改革不彻底、“明脱暗不脱”等问题。 |
市发改委 |
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及其他行政审批职能单位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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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全面规范行政审批涉及的技术审查、论证、评估等中介服务事项,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接受社会监督。 |
市发改委 |
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及其他行政审批职能单位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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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严厉查处中介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规行为。 |
市发改委 |
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及其他行政审批职能单位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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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深化“一业一证”改革 |
动态调整“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2023年将改革行业拓展至25个。制定完善综合审批制度规范,推进综合审批系统建设。 |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8月,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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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 |
指导经营困难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登记。歇业期限届满前,市场主体可随时恢复经营。歇业期限届满,由市场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无需另行申请。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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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 |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或一人有限公司,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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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扩大“免证明”应用领域 |
进一步扩大电子印章应用范围。推动电子证照、证明、批文在市场主体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创新“免提交”“减证办”“一码通”等服务方式。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他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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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推动不动产登记“票税(费)分离”“证缴分离”、可视化查询等改革 |
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行买方申办不动产证与卖方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税款等税费环节分离,切实维护买方合法权益。 |
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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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探索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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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优化“一企一档”建设 |
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充分运用湖北省大数据能力平台归集的数据资源,聚焦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变更信息、纳税信息、信用报告等方面,建立自然人、法人的属性标识100个以上。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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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便利企业变更注销 |
推进企业变更、注销等事项网上办理,为内外资企业提供申请、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网上服务。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税务局、市人社局等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8月,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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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便利企业变更注销 |
推行简易注销营业执照“免回收”公告作废制度。推进简易注销全程网上协同办理,实现简易注销“一次不用跑”。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税务局、市人社局等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8月,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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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继续深化强制注销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退出流程。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税务局、市人社局等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8月,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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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推进关键小事“一次办” |
积极争取更多的“一事联办”主题事项在鄂州试点、全省推广,促进流程再造、材料精简、效能提升。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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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推行特色事项“跨域办” |
承接全省发布的“省内通办”事项落地,推动区域性特色事项“跨省通办”,分批分类推出更多便民利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武汉都市圈实现“一圈通办”。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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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拓展高频事项“掌上办” |
加强“鄂汇办”鄂州专区集约化建设,推动各部门政府财力建设的APP、小程序等移动政务服务整合接入“鄂汇办”鄂州专区,确保移动端服务同源同质。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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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积极推动本地化高频政务事项、便民服务、公共服务上线“鄂汇办”鄂州专区。积极探索更多领域的特色应用,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从“掌上可办”向“掌上好办”转变。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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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开展各类宣传推广活动,引导用户广泛参与,增强用户粘性,提升“鄂汇办”鄂州专区月活率。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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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实现便民服务“自助办” |
加强推进自助体系建设,推动更多高频服务事项进驻自助终端,拓宽自助终端办理项目清单。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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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推进自助终端进社区、进园区、进银行等人口密集、人流量多的地方,打造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和15分钟服务圈。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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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推动政务民生“圈内办” |
加快教育、医疗、公积金、文旅等基本公共服务互融互通,持续推进税务、人社、医保等政务民生领域“一网通办”、“自助办”。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公积金中心及其他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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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推行特事难事“帮您办” |
聚焦市场准入、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审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组建帮办队伍,加强部门合作,不断压缩审批时限,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面提质增速。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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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开展“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服务效能提升专项整治,重点解决政务服务中的梗阻难题和急难愁盼问题。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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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开展服务质效“多评合一” |
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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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在市、区、乡三级政务服务窗口开展“群众评”,完善诉求响应机制,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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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开展服务质效“多评合一” |
推动12345与110在实现系统对接、数据联通,拓展与120、119等紧急类热线联动,完善热线相关工作机制,加强热线知识库建设,深化诉求数据分析应用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市政府办公室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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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
推动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问题检测、季度通报、轮训指导、督促整改等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 |
市行政审批局 |
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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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强化法定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主体责任,做好行政监管执法、重大项目建设、公益性事业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程序。 |
市行政审批局 |
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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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加强政务公开渠道建设,提升政府网站与新媒体服务能力,以用户需求为导向,整合各类各领域政务资源,推进信息资源和功能应用融合发展,实现政府网站与政务信息平台数据的互联互通。 |
市行政审批局 |
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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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健全数据规范制度 |
制定出台《鄂州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应用管理办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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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推进数据归集开放 |
推动数据资源“按需归集、应收尽收”,加大国家、省数据的回流力度和深度,按需归集水、电、气、交通等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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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推进数据创新赋能 |
加快电子证照国标化改造,进一步提高个人、企业高频证照电子化率和数据质量,打造更多服务场景。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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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加快电子材料应用,全面梳理电子材料、电子印章应用情况,建设市级电子材料库。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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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推进大数据应用场景 |
工业经济运监测分析应用 |
基于企业基本资料、运行情况、项目情况、融资情况等信息的监测、整合,掌握企业全维度的信息,对产业相关数据结合业务需求进行全方位解析,整合人口指标、GDP统计、对外贸易及各类经济运行数据,生成经济运行“一张图”,加强经济运行的分析研判。 |
市经信局 |
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情指勤舆”一体化 应用 |
汇聚公安、民政、人社、信访、交通、教育、卫健、市场监管、民宗等涉及人、事、物、地、组织、机构等数据,搭建“情指勤舆”一体化平台,推动数字技术在情报会商研判、重大风险监测预警、重大决策风险评估、重点对象动态管控、指挥调度、应急处置、网络舆情监测、打击犯罪等领域的深度应用。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对象纳入公安机关重点对象动态管控,通过数据信息共享,建立与公安机关的信息核查、定期比对、情况通报工作机制,破除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孤岛,确保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到位,消除失联人员,有效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
市委政法委、市有关部门,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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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推进大数据应用场景 |
养老服务优化创新 |
通过共享户籍、死亡人口、宣告失踪人口、医保、老年人电子档案、财政一卡通发放、养老保险发放等相关数据,掌握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动态,提高发放准确率。通过共享相关部门数据,实现养老保险资格“无感认证”,最大限度为老年人提供方便。 |
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 市医保局,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财政大数据监测分析 |
全面打通预算管理、乡村振兴、政府债券数据,与卫健、税务、人社、人行、市场监管、住建、交通、公安、自然资源、人防、林业、水利、国资、乡村振兴、机关事务、生态环境等部门系统和数据互联互通,集中市、区、乡财源和重点企业信息,实现财源建设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推进形成财源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
市财政局 |
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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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化解养老保险基金发放经办风险 |
通过数据共享核查养老待遇发放信息、死亡人口信息、涉刑人员违规参保缴费、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等信息,防范和化解经办风险,维护基金安全。 |
市人社局 |
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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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智能化应用 |
采集项目信息、务工人员信息,建立劳动用工档案。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实现欠薪风险预警。建立企业用工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模型,对企业开展信用评价,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
市人社局 |
市住建局,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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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推进大数据应用场景 |
不动产登记服务优化 |
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加大不动产登记所需的户籍、婚姻、公证等信息共享力度,强化登记和办税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推进信息化技术支撑的线上线下“一窗办事”。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逐步推进个人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全程网办。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市法院、市司法局 |
2023年12月 |
长江大保护水环境综合管理 |
对重点流域进行水质监测、预警、溯源及报警信息闭环处置;开展全市水环境形势分析,为水环境管理提供支撑;对沿江工业园区开展问题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对重点排污单位实施自动监测,对监测报警进行闭环处理,辅助水质监测溯源。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水利局、市经信局,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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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流程数字化医疗服务 |
推进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就医预约、挂号、付费全流程数字化,医疗付费、报销“一件事”全覆盖。推进检查报告电子化,推动医院检验、检查项目在门急诊和住院诊疗中互认。推进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全量归集,基于市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跨机构调阅”查询服务。港澳居民、华侨出入境证件可用于注册登录三级以上医院网上诊疗预约服务系统,实现诊疗预约功能 。 |
市卫健委 |
市医保局、鄂州银保监分局,市公安局,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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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推进大数据应用场景 |
智慧应急 |
以全风险一图可见、应急处置一键可达为目标,建设应急“三个一”工程:绘制风险监测“一张图”,提升多灾种、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构建应急指挥“一张网”,健全极限条件指挥通信网、复杂环境混合通信网和多方救援军民融合网,解决偏远山区、厚密云层强降雨、地下隧道等多方救援场景的看不清、听不见、连不上问题;丰富智慧应急“一朵云”,构建监督管理、信息协同、指挥救援、辅助决策、 灾后评估和社会动员等“智慧应急”新业态,形成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扁平指挥“智慧应急”新模式。 |
市应急局 |
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审计分析智能化 |
结合审计业务需求,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和其他采集方式,获取审计业务所需的行业数据及所有预算单位的财务核算决算数据,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建立审计数据分析模型,对监督对象进行全方位、动态化、多角度的数据精细分析,切实提高应用大数据技术核查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 |
市审计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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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协同应用 |
聚焦重点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在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鼓励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应用,通过AI识别、在线抓拍等功能,实现对海量数据的自动识别和精准推送,督促食品经营者自觉履行主体责任。 |
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 |
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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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推进大数据应用场景 |
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
依托现有资源整合建设政务服务平台惠企政策专区,对接省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提供创业支持、产业发展、科技创新、转型升级、融资扶持、市场拓展、人才、税收、发展环境等全方位政策的查询、匹配、个性化定制服务,推动惠企政策智能匹配、快速兑现。 |
市行政审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
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监察 |
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自动收集各类政策落实和补贴发放过程中产生的贪污套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问题线索,提升政策落实监察智能化水平。 |
市行政审批局、市纪委监委 |
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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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数据开放赋能流域综合 治理和统筹发展 |
深入推进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体系、数字孪生流域体系、数字化发展治理体系等信息化建设,在四化同步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城乡区域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等方面提升公共数据赋能水平,提高重点流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能力,实现流域统筹的多主体、多要素协同治理模式。 |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公安局 |
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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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推进大数据应用场景 |
加快产业数据融合应用 |
鼓励行业协会、行业龙头企业、大数据推进数据开放赋能数字经济发展企业参与数据开放平台共建和创新,引导企事业单位和行业龙头企业主动共享开放有加工价值、不涉及商业秘密的生产经营管理数据。推广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国家标准,推动300家以上企业开展DCMM贯标。推进产业数据、知识图谱与智能算法的创新应用,通过深入挖掘数据价值,助力企业实现降本增效,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 |
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
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促进智慧民生服务发展 |
大力发展智慧教育、智慧民政、智慧文旅、智慧医疗等领域新业态、新模式,提供多样、均等、便捷的全链条全周期民生服务。推动区域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在公共停车、养老托幼、智慧社区等领域实现智慧治理一体联动,持续优化革新社会治理流程和方式,助力数字社会建设。 |
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 |
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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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大数据普惠金融工作 |
运用大数据开展普惠金融业务,推动三农、政府采购、税务、民政等政务数据开放,探索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入水电气、运营商及互联网企业等数据,推动更多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参与,有力支持和服务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
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鄂州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
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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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推进大数据应用场景 |
提升文旅产业数字化水平 |
推动景区、文化场馆、档案馆、酒店住房、城市交通等数据开放,通过数据模型算法研究、场景化数据呈现及服务,释放文旅和历史档案数据价值,创新数字文化、数字档案产品服务,提升文旅行业营销、服务效能及公众出游体验。 |
市文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档案馆 |
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推进医疗健康领域数据开发利用 |
推进医疗数据共建共享开放,精准对接和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健康服务需求,将脱敏后的人口健康状况、药品用量、医疗卫生消费等数据分级分类向社会开放,助力专项病种研究、新药研发等应用,提升医疗水平,为公众提供优质医疗健康服务。 |
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
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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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交通出行便利化 |
积极推动地面公交、轨道交通、路网运行等交通数据开放,促进交通行业和互联网企业深度融合,优化和改善出行引导服务,为公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方式和路线提供高品质、精细化服务。 |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
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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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强化数据安全体系 |
开展数据安全领域应用,建立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护机制,开展数据平台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
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机要和保密局、市行政审批局 |
市直有关单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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