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数据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鄂州市数据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0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24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鄂州市数据局网站(https://shujuju.ezhou.gov.cn/)下载。如有疑问,请与鄂州市数据局联系(地址:鄂州市古城路129号,电话:027-60858556,传真:0711-335832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鄂州市数据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推动数据和政务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和政务服务工作及群众关心关切等重点工作,加大政策发布力度,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效能。2024年内,通过局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208条,规范性文件0条,政策解读4条,互动交流9条。

  (二)依申请公开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鄂州市数据局2024年共按期办理依申请公开件10件(已办结8件,2件正在办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全部事项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并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编制、更新鄂州市数据局2024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各类公开信息的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和公开要求,让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主动收集各业务方面的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二是加强基础管理。加强机关内设机构政府信息管理,将各栏目的内容落实到相关科室,从严落实“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三是做好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开展涉及社会主体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错链、错敏词等及时整改,切实维护政府机密信息和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

  (四)平台建设

  发挥市数据局主导平台作用,继续优化栏目设置,及时更新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等栏目,争取平台建设更上新台阶。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二是及时整改测评。对省级、市级反馈的政务公开测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整改,抓好政务信息常态化公开。三是深化监督考核。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政府目标工作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5

 0

 0

0 

 0

0 

5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2 

 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鄂州市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务院和本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公开平台仍需进一步优化完善;政策集成度、清晰度还需进一步提升;针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应的政策解读发布的还不够及时、有效。

  下一步鄂州数据局将通过以下举措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一是深化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广度与深度。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核心要求,丰富公开内容的多样性和实质性。通过细化信息分类、增加公开领域、优化信息展示等方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注重量质并举,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与时效性。进一步梳理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信息更新的频率和速度,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三是强化监督与评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改进。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市数据局单位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缴费通知,实际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0元。

 

鄂州市数据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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