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鄂州市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 | 2020年01月03日 |
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学习贯彻各级关于推进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的力度,加强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在利用现有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鄂州市行政审批局的政务信息。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成立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建立了各处室信息员队伍和定期研究报告制度。主要领导亲自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根据领导要求组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2次。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部署要求,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解政务信息公开责任目标,要求各区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和互动交流情况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主要领导积极参加“电视问政”等活动,通过节目访谈解读政务服务内容、答复公众疑惑、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收到了较好效果。积极与各新闻媒体联络,宣传报道有关行政审批服务的新思路、新举措、新亮点,并通过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信息,介绍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立政务信息查阅点,满足社会公众对行政审批服务信息的需求,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进入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1.推进办事服务信息公开。一是依托鄂州市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对办事指南服务信息进行同源管理和发布。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实体大厅等多渠道同源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信息。推出鄂汇办APP办事指南,办事群众申请人只需手机扫一扫即可轻松获取办事服务信息,还可轻松收藏、下载和分享,减少了群众办事往返跑路等问题。二是按照“只跑一次”的标准,进一步巩固、完善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实现了市、区(市)行政权力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时限、网办深度等要素信息的两级统一。三是对全市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服务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设置规范的变更、审核、发布流程,并同步更新至互联网端对群众公开。
2.着力推进政务“一张网”。着力政务服务软硬件建设,建设大数据“一网三平台”,全市“一张网”外网覆盖率达到100%,身份认证系统、电子证照系统和大数据中心框架基本搭建。市政务服务云受理平台与本地电子证照库联通,自然人与法人办事相关证照数据基本入库约400万条,已完成自然人与法人办事本地认领证照的调用和共享。积极与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中全市级已领取目录清单727条,领取检查实施清单276条。
3.多举措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对市直部门5579项行政职权建立了标准化的清单体系和办事服务指南,目前基本实现“四级四同”。已向社会公布的市级第一批“四办”事项清单1039项,其中“马上办”事项244项;“网上办”事项781项;“一次办”事项803项;800余事项开通申报材料邮寄服务。政务服务“一张网”全面建成并实现省市区乡村“五级联通”,覆盖率达到100%。根据机构改革后省发布的市区两级职权清单目录,已经组织两轮市直部门和区级事项认领工作,加速与国家一体化在线平台对接。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策法规与政务公开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检查工作,建立政府信息保密检查制度和审查程序,公开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程序审核发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内容。通过鄂州市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公布1次市行政审批局组织机构更新信息、4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领导人事任免信息、2次财务信息、10条行政处罚信息。2019年度公开工作动态信息共计125余条。
2.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方式。通过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公示行政审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开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基本情况、审批大厅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实现了办理事项实时公开。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设立投诉箱、意见箱、举报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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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
7 |
1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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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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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依规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务,2019年截至目前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6起,其中办理答复书4份,交由其他单位转办2起,按时答复率为1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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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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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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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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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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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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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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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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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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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为0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制度、创新公开载体、加强队伍建设、改善硬件设施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但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在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公开信息内容、公开信息及时性等方面还存在不足,距离上级的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有差距。
我局将着重改进以下方面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指定专人负责。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继续修订完善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明晰公开内容、公开流程及评价机制,加强信息员的教育培训,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扩大信息公开公示范围。
(二)继续创新研究,拓宽便民利民渠道,运用新媒体,创新公开新渠道,发挥广播电视、新闻报刊、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作用,权威准确发布政府信息,方便企业群众及时便捷获取政务服务信息。
(三)加强网站监管,确保信息安全可靠。健全完善门户网站,加强网站的维护和管理,对疑难问题答复,邀请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充分发挥审核保密作用,公开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程序审核发布,做好涉密信息管理工作。
鄂州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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