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季度鄂州市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4-04-29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了2024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问题排查工作。根据此次排查的实际情况,进行归纳总结,现将全市政务公开排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通过对各地各部门基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渠道、回应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智能搜索、运维保障等指标整体排查,发现各地各部门在机构职能、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处罚强制、招考录用、规划信息、政府采购等基础信息维护及时,内容公开全面,重点领域栏目建设逐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渐成体系,申请办理答复渠道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素齐全,政务公开水平稳步提升。

  全市机构职能目录完整,市直各部门机构职能信息全面,均公开机构职能、办公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信息、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信息,内容准确完整。2024年大多数单位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及时,文字报告与报表要素齐全;2024年招考公告、报考条件等信息均及时公开,招考录用信息流程齐全,各部门政务公开水平稳步提升。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城乡规划、公共资源交易、交通运输等信息发布齐全,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均对外公开。及时更新了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且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要素齐全。葛店经开区探索按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重大建设项目,项目流程清晰。

  二、存在问题

  (一)政策文件公开情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和湖泊局“规范性文件”栏目下行政规范性文件底数不清,条数公开不足,未根据本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市科学技术局、市司法局未将已废止(或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更改有效性。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数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中规范性文件数量不匹配。鄂城区、葛店经开区、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在监测时间点1年内未发布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信息。

  (二)财政预决算信息。市科学技术局、市统计局等单位未在财政预决算相关栏目下及时公开2022年财政决算说明及报表信息、2024年财政预算说明及报表信息。鄂城区、梁子湖区、临空经济区未公开下辖部门及部门所属单位2024年财政预算信息;葛店经开区、梁子湖区未及时公开本地区2024年财政预算文字说明及报表信息。

  (三)招考录用。市审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单位未在人事招考相关栏目下及时转发2024年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录用相关信息。

  (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情况。临空经济区及市直各部门未及时公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事项目录,华容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尚未发布2024年面向社会公众的意见征集及意见反馈信息。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意见征集时间较短,意见征集结束后,未及时公开意见反馈及意见采纳情况。鄂城区、梁子湖区2024年决策预公开流程落实不到位,存在部分事项征集流程不规范,征集形式不丰富等问题。

  (五)双随机、一公开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情况。临空经济区、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尚未发布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抽查对象、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鄂城区、梁子湖区、华容区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信息更新较少,仅公开少数部门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临空经济区、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等单位信用平台与“互联网+监管”平台公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不一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等单位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中行政许可结果与行政处罚信息未链接至信用平台,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未公开2023年行政执法统计年度报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行政执法统计年度报告公开不规范,仅有报表信息,缺少文字说明。

  (六)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开情况。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临空经济区等地区重大建设项目公开仍有不足,重大建设项目数量公开较少,批准结果、施工、竣工等信息公开不全,以项目全生命周期形式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各流程信息较少。各地区公开的项目中招标投标、土地征收、重大设计变更、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竣工等信息均有部分缺失。

  (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等重点信息公开相较去年进步明显,但仍有短板。一是鄂城区、临空经济区统计领域信息需进一步加强,2024年一季度统计数据信息尚未更新。二是华容区、葛店经开区乡村振兴领域2024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计划信息尚未公开。三是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社会救助领域2024年各类救助结果更新不及时,梁子湖区临时救助结果信息公开不全,华容区缺少2024年3月城市低保结果信息,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未及时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临时救助结果信息。四是涉农补贴领域下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指南公开不全,且未及时更新补贴结果信息。五是鄂城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2024年本地区食品药品监督检查计划未及时发布,梁子湖区、鄂城区尚未发布2024年食品生产经营、药品监管、医疗器械监管、化妆品监管等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六是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不全,鄂城区部分学校介绍信息中缺少办学性质,梁子湖区未公开本区民办学校基本情况以及义务教育财务信息,华容区未公开2023年本地区义务教育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等信息。

  (八)政策解读发布方面。葛店经开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尚未在政策解读相关栏目下公开本单位2024年制发的政策解读信息。临空经济区、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等单位政策解读形式不丰富,未通过音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新媒体H5、在线访谈等形式和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华容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存在政策解读质量不高的情况,主要内容为照搬政策原文、简单罗列原文小标题。市审计局部分政策解读未配套公开咨询电话。

  (九)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方面。梁子湖区、市教育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多家单位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不规范,年报的总体情况部分超过一千字。葛店经开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数量、废止数量与现行有效数量之间不合逻辑,年报数据统计不准确。市科学技术局、市临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近三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板块存在内容雷同,未根据年度实际工作情况编制。梁子湖区、临空经济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总体情况的监督保障部分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内容缺失。

  (十)网站栏目更新维护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部分栏目存在长时间不更新情况。临空经济区未对栏目内容进行定期巡查,及时清理调整,社会救助信息中存在隐私泄露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个别信息点击无法查看,显示“404 Not Found”错误提醒,栏目信息维护不足。

  三、工作要求

  (一)对照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各地各部门按照此次问题清单,把握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及时落实问题整改。一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目录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工作公开,乡村振兴项目计划公开等工作,梳理本年度公开目录清单,按照计划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包括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意见征集及意见反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本地区乡村振兴项目计划、政策及实施情况等信息公开。二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更新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根据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计数据,全面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底数,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公开新制发的文件,清理已废止(失效)文件,保证栏目下文件公开与年报中数据相同,做好文件存量与变量公开工作。三是做好政策解读发布工作,政策解读与文件制定要同时谋划、同步考虑。在文件发布3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解读材料,并与原文件关联发布。从背景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多维度深化解读内容,避免出现简单复制原文或罗列原文小标题的情况。年度内积极制作政策图解、视频解读,探索组织政策宣讲、政策直播等多种方式扩大政策宣讲范围及力度。

  (二)对标公开目录,明确重点内容。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主动公开目录,落实各项公开工作。一是常态化更新基础信息,针对2024年财政预算、2023年财政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要按照信息产生时间,及时对外公开。二是持续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要根据基层政务公开两化重点领域事项标准目录要求,紧抓重大建设项目、社会救助、涉农补贴、义务教育、食品药品监管等年度重点工作,督促指导各业务部门按照时间节点,补充发布信息。要求按月或季度公开的监督检查、统计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栏目要保持常态化更新。三是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要做到年报内容完整,数据统计准确,针对年报要素不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依申请公开数据统计错误等问题,要及时修改重新上传,严厉杜绝年报内容雷同。

  (三)强化工作机制,明确公开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工作机制,把握公开尺度。针对主动公开,要梳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及时调整各单位主动公开目录,并按照主动公开目录把握时间节点,及时更新各栏目内容。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要建立明确计划和要求,做好各项公开工作台账,按照时间节点公开。年度内开展依申请公开自查工作,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依申请公开咨询电话、申请接收渠道是否畅通。明确收费标准,指南中列明文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信息发布落实信息审查及信息保密工作,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避免社会救助相关信息中出现孤儿、残疾人的详细姓名信息。建立健全工作“回头看”机制,针对以往指出的问题清单,及时对照整改、举一反三,针对往年指出的相同问题,自查自纠。

  请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按时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共同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详细问题清单,请联系相关工作人员获取。(联系人:汪哲,联系电话:027-60858577,邮箱:276559965@qq.com)

  附件:

    1.2024年第一季度鄂州市区级政府政务公开综合得分情况表

  2.2024年第一季度鄂州市市直部门政务公开综合得分情况表

 

 

  鄂州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2024年第一季度鄂州市区级政府政务公开综合得分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得分

1

鄂城区人民政府

92.60

2

华容区人民政府

92.20

3

梁子湖区人民政府

94.50

4

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91.30

5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93.10

 
附件2 2024年第一季度鄂州市市直部门政务公开综合得分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得分

1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2.50

2

鄂州市教育局

96.20

3

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88.00

4

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87.00

5

鄂州市公安局

94.20

6

鄂州市民政局

97.50

7

鄂州市司法局

98.50

8

鄂州市财政局

95.50

9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8.50

10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2.30

11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95.50

12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1.00

13

鄂州市交通运输局

94.90

14

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88.50

15

鄂州市农业农村局

98.40

16

鄂州市商务局

86.50

17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95.40

18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84.30

19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92.50

20

鄂州市应急管理局

96.50

21

鄂州市审计局

92.00

22

鄂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5.50

23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93.40

24

鄂州市统计局

87.30

25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94.00

26

鄂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89.50

27

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91.00

28

鄂州市行政审批局

92.90

29

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94.00

30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3.00

31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92.00

32

鄂州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

84.50

33

鄂州市临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90.50

34

鄂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9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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