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工作思路

日期:2024-03-01
  2024年,市行政审批局将继续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工作质量、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勇挑重担、奋力争先,为加快建设“两区一枢纽”,努力在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实践中干打造政务服务新标杆。

  (一)全面取得改革攻坚创新突破。围绕企业个人、项目三个生命周期,已需求为导向精细化梳理申请材料、业务流程,推动一批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跨部门、跨层级的关键小事实现“一次办”,全面提升“一事联办”精准度打造“一事联办”升级版。深化重点领域改革,重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企经营审批等重点领域改革,深化企业开办“210”标准升级,推动住房公积金贷款“云面签”、惠企政策“精准直达”等重点改革提质,持续深化“一业一证”“一照多址”改革,扩大“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覆盖面,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范围。抢抓武汉城市圈同城化核心区建设契机,统筹武汉都市圈政务民生组成员单位,持续实施民生服务共建共享工程,加快教育、医疗、社保、医保、公积金、文旅等基本公共服务互通,推动武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鄂州延伸,建设民生服务共享示范区。争创营商环境先行区,在巩固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成效基础上,总结并推广改革成果,对标省内先进地区,高标准推动先行区试点创建,全方位推进改革创新,努力打造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的模范典范。 

  (二)全面谋划线上线下服务融合。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逐步整合部门单设的办事窗口,合理设置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一站式”供给,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均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且实质运行。建立健全部门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服务员”制度,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持续规范政务服务窗口多元化设置,设置“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巩固提升“15分钟政务服务圈”建设成果,推动资源服务平台向基层倾斜集中,推进高频事项“延时办”、紧急事项“预约办”、网办事项“线上办”、便民事项“自助办、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优化“承诺办”“容缺办”,持续打造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全面推动数字治理提质增效。持续完善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功能,推进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和数据集中存储管理,推动更多领域数据共享开放。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实现前端整合,完成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利用大数据平台数据资源,向社会提供信息查询检索、数据开放申请、数据资源获取、需求反馈和开发工具等功能。强化数据基础支撑,优化市电子证照库平台功能,健全电子证照制发和互通互认机制,加快电子证照归集共享。完善我市电子材料库,全面梳理我市电子印章使用情况,对各部门审批环节涉及电子材料和电子印章进行归集,持续推进电子证照、电子材料、法人信息等基础数据的归集、复用、共享。持续推动国家、省级数据的回流,扩大政务数据共享和汇聚范围,探索数据应用场景,推动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力提升全程网办、“最多跑一次”以及即办件事项占比,努力打造流程最优的网上办事大厅。以城市数字公共基础建设为契机,聚焦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编码赋码平台、时空大数据平台等建设内容,做好我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标三实”和“数公基”建设工作,高效推进试点工作。 

  加强鄂州市“互联网+监管”平台功能建设,搭建各监管部门数据与省“互联网+监管”对接桥梁,打通数据壁垒,运用数字信息赋能“互联网+监管”工作。 

  (四)全面加强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管理制度,主动回应公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以多样化的方式实现政策起草、发布、解读过程中的群众参与、知晓程度。围绕《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中重点部署的工作任务,结合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政府门户网站在继续发挥政务公开平台、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作用的基础上,继续促进政府门户网站向“数字政府综合服务平台”的方向发展,持续提升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的功能。按照《湖北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指南》要求,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建成横向连接市直各部门和单位,向下纵向贯通 “市-县-乡-村”,向上联通省级骨干网络,通过省级电子政务外网与国家传输骨干网安全对接,负责完成“省-市-区”间网络业务开通、质量检测、安全态势、云资源等统一管理和呈现,负责监管全市的纵向广域网,做好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监管。 

  (五)全面优化招标环境公平公正。落实建筑工程领域“1+N制度,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一网通投”,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试行举报行为负面清单,落实容错清单,推进信用差异化监管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做好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修改,实行“评定分离”定标全流程电子化,持续稳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评定分离”落实工作。稳步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改革试点工作,持续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推进综合部门、行业部门信息共享、在线监管,实时进行网上监控、网上异常情况处理,畅通招投标异议、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查找和着力解决我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进我市工程招投标领域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完善和健全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和行政主管部门联合监管工作,维护好正常公共资源交易秩序。 

  (六)全面营造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引导党员干部牢牢把握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三重一大”议事决策、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加强党性锻炼,自觉接受监督,净化政治生态营“气候”环境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三型机关”创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政务服务“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作风建设“三问三治三提升”行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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