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政务微课堂”邀请鄂州市城管委业务负责同志高小红主讲,主要以“城管部门高频事项办理”为主题。
高频事项
一、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一)受理条件
1.经规划部门规划许可;
2.经建管部门施工许可;
3.工地具备建筑垃圾处置硬件条件;
4.有符合条件的消纳场地;
5.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
6.白天建筑垃圾处置特别条件:一是市级重点工程和应急工程,二是经市领导批准同意,三是必须使用封闭车辆。
(二)申请材料
1.建筑垃圾消纳证明
2.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免提交)
4.营业执照(免提交)
5.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6.与经市城管委(局)核准的取得建筑垃圾营运资格的运输公司签订的建筑垃圾运输合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免提交)
(三)申请流程
1.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
2.选择区划-选择“鄂州市”-“市城管执法委”-部门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3.在线办理-填写相关信息
4.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电子资料-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后“提交申请”
二、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一)受理条件
涉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类管线、杆线等设施,或是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的审批。
(二)申请材料
1.项目实施的来源文件(占用城市道路)(免提交)
2.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
3.占道施工方案(占用城市道路)
4.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免提交)
(三)申请流程
1.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
2.“特色专区”选择“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3.选择“项目申报”-选择“施工许可”阶段-“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4.上传材料并提交申报
三、城市绿化建设用地面积核准
(一)受理条件
1.建设工程项目,该项目申报的绿化设计方案已经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通过;
2.该项目应当在经批准的土地征用红线范围内;
3.应当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核;
4.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与城市绿线一致;绿地率应当符合《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等文件要求;
5.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
(二)申请材料
1.城市绿化建设用地面积核准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证照(免提交)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免提交)
4.具有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绿化竣工图
5.营业执照(免提交)
6.绿化施工合同
7.植物种植图、苗木清单
8.规划总平面图
9.土地证
10.经批准的绿化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