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增强窗口人员业务能力,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6月13日,鄂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全体综窗人员和局机关科室人员开展了第六期“政务微课堂”。
本期“政务微课堂”邀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负责同志余亚鹏主讲,主要以“特种设备行政审批”为主题。
一、特种设备概念与类别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八类设备,按照设备特性可以分为承压类特种设备以及机电类特种设备两大类。为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国家对各类特种设备,从生产、使用、检验检测三个环节都有严格规定,实行全过程的监督。
(一)承压类特种设备类:锅炉、压力管道等
(二)机电类特种设备类:电梯、起重机械等
锅炉: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
压力管道: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设备。
电梯: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除外。
起重机械: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操作流程
2017年1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 08-2017》,明确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责任,整合了八大类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基本要求,统一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程序。
1.使用单位提交申请,上传“营业执照、合格证、检验报告”。
2.登记机关审批,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3.审批通过后,发放“使用登记证”及“使用标志”。
线上办理操作流程:
1.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事项名称。
2.在线填写申请表提交,等待审批系统受理即可。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操作流程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活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级负责。
1.申请人到现场提交体检报告、照片、身份证明、学历证明。
2.到特检院缴费,参加理论考试、实操考试。
3.成绩达标后,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操作证。
(1)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报名材料。
(2)进行理论考试。
(3)进行实操考试,按考试结果发证。
四、“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气瓶充装许可”操作流程
国家质检总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了《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统一了各类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的通用条件、程序和要求,明确了各类特种设备的专项许可条件。
1.线上提交《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许可申请书》。
2.鉴定评审机构现场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
3.评审合格后,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许可证。
线上办理操作流程:
1.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事项名称。
2.填写申请表。
3.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4.出具评审结果并受理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