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附表8张)

信息来源:鄂州市行政审批局 日期:2018-02-01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调研和教育培训工作。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或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交易活动的强制交易范围、规模标准、交易规则和交易程序规定;并对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有关交易文件的合法性、程序性、完整性及排他性进行审核备案。

  3、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牵头组织或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重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重大交易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对全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的交易行为及各交易主体实施综合监管;指导并监督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运行。

  5、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应当招标而规避招标的行为;依法查处或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组织或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6、负责建立和管理市级综合评标专家库,并与全省评标专家库联网,实现异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的监管和考核。

  7、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各交易主体的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市招投标协会的工作;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8、负责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由一类事业单位构成,其中一类事业单位2个(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采购中心)二类事业单位1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 22名;实有人数30名。财政供养人数 24名,其中:在职 18名,待编4名,退休人数2名。聘用人员6名。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2018年度全局工作总体目标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6〕75号),紧扣推进《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深入贯彻实施这条主线,围绕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提标提速、主动作为,不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优胜劣汰市场竞争机制,打造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推动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向着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方向发展。

  主要任务:一、深入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二、不断加大“放管服”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三、积极发挥综合监管体制优势,围绕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四、围绕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切实加强以党建为核心的机关全面建设。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501.5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1.59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 63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01.5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56.26万元,项目支出  245.33 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3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01.59万元,其中:当年预算501.59 万元;上年结转 0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56.2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07.15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206.7  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45 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福利费、公务费支出。

  2.公用经费49.11万元,包括:一般公用支出、福利费、购置费、教育经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245.33万元。主要安排为:

  1、8.33万元,主要用于不可预见费。

  2、8 万元,主要用于评标专家管理经费 。

  3、8万元,主要用于评审费(采购中心) 。

  4、13万元,主要用于投诉处理和执法检查专项经费 。

  5、30万元,主要用于业务费(采购中心) 。

  6、 9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服务(机房安全三级等保费) 。

  7、2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服务(机房容灾备份费)。

  8、28万元,主要用于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分成。

  9、35万元,主要用于业务费(交易中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6.3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07万元,增长 1.1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0.3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0.07 万元,主要原因:预算标准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6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万元,比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无该项预算

  (如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直接说明无该项预算即可)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 49.1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27.6 万元。包括:

  1.货物类 4.68 万元。其中:办公设备4.68万元。

  2.服务类 122.92万元。其中:印刷费3.42万元;公务用车费3.5 万元;一般会议1 万元;购买服务(机房安全三级等保费)91万元;购买服务(机房容灾备份费)24万元。

  3.工程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房屋:我单位使用办公用房为广电大楼附楼3楼

  2、车辆:现有一辆应急公务用车

  3、无专用设备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1.59万元。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评审费: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通知》规定,依法支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劳务费,保障政府采购评标工作正常开展,提升评审专家参与评标工作的积极性,保证政府采购工作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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