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鄂州市数据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数据局 日期:2024-07-26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20日至8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数据局党组(原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1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数据局党组(原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为进一步落实委第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迅速组织召开党组会议,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本次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围绕反馈意见,我局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为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存在的26个问题,局党组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报经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12月5日,印发《中共鄂州市行政审批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鄂州审批党字〔202333),细化整改措施71,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确保巡察整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问题整改期间,局党组强化督导、推进落实,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根据整改措施和问题属性,对问题逐项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全面压实责任。建立“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个性问题对号入座、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分类梳理、限期整改,从严从实消除问题积弊。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在开展问题整改的过程中,充分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坚持标本兼治,既立足治标,推行“当下改”的措施,又着眼治本,完善“长久立”的制度。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到举一反三,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动发展结合起来,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政务服务、招投标监管、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深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运用,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为鄂州建设“两区一枢纽”打造政务服务金字招牌。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1.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行政审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市委宣传部下发的理论学习工作提示,每月开展中心组学习,截止2023年12月,已召开1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根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领导班子举办为期7天的主题教育读书班,开展4次集中学习,1次交流研讨,2次专题辅导,党员围绕3本必读书目开展学习,并结合“三会一课”开展学习交流;三是结合市委宣传部要求,每次中心组学习结束后,7日内报送“一学一报”,按时汇报学习情况,做到落地见效。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服务效率,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关于优化市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纪律作风“五单”管理的通知》、《鄂州市政务服务机构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对限时办结作出要求,对窗口人员在办事成效、办事体验、服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考评,推进告知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机制落实落地,树立政务服务良好形象;二是开展鄂州市政务服务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交叉检查,对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要求不落实,让群众多头跑、反复跑等问题进行抽查核验;三是对通报的超时办件问题进行业务跟踪,加强督促整改。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同志开展谈心谈话,压实主体责任,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底述职述廉述法报告、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汇报;二是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共召开3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两月开展分析研判,及时研究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安全。 

  4.“一门一窗”政策要求未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鄂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设置帮办代办窗口、“跨域通办”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元化的窗口服务;二是按照“同一个办事窗口能办理多个部门事项为综合窗口”的配置标准,优化市、区、乡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以优化现有窗口,推动高频事项进驻综合窗口,全面推行“一窗通办”。市本级共认领及发布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1960项,除公安车管等23项事项因场地及安全原因可不进驻大厅外,市政务服务大厅“应进实进”事项1937项,通过设置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实现“一窗通办”事项1937项,占认领政务服务事项总数比例100%。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综合窗口可办事项数占本级认领事项总数比例分别为90%、97.47%、95%、95%、81.9%。全市26个乡镇(街道),乡镇(街道)综合窗口可办事项数占本级认领事项总数比例均达50%以上;三是2023年湖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考核工作中,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指标按当期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场所综合窗口可办事项数占本级认领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比例计分,超过50%得满分。我市该项指标在2023年“高效办成一件事”考核中一、二、三季度均为满分2分。 

  5.电子政务建设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以践行便民为宗旨,持续完善“鄂汇办”鄂州专区。按照全省提出“移动端服务同源同质,提升移动端用户体验感”要求,着力推进全市政府财力建设的服务类移动端与“鄂汇办”移动端进行对接,力争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指尖办”“掌上办”,截至目前,全市“鄂汇办”上线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443项,上线便民服务事项156项;二是根据各区各部门实际情况,除了制定统一的培训计划外,结合各区各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全市各区各部门具体负责一体化政府服务平台、大数据能力平台、政务公开监测平台、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工作人员在应用操作方面进行专题培训指导。同时,常态化组织线上视频培训,对统一受理平台、应用开放平台等进行线上操作指导;三是结合市政府审定公布的《鄂州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3年)》,遵循“应领尽领、实事求是”原则,完成武汉都市圈政务服务圈内通办事项清单(2023年版)涉及事项的认领、发布。 

  6.跨域通办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上线“圈内通办”事项,统筹各地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领发布“圈内通办”事项。目前已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线1101项;二是设置“武汉都市圈通办”专窗,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科学设置15个通办专窗,设立窗口工作人员AB岗制,制作武汉都市圈“跨市通办”窗口工作人员通讯录,确保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三是开展系统培训,按照湖北省跨域通办系统的培训要求,组织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开展2次跨域通办系统线上培训、办件测试等工作;四是开通在线办理,按照《武汉都市圈政务服务圈内通办工作推进任务分解方案》的要求,统筹各地各单位,检查事项运行配置,完成自建系统与省政务服务网对接、通用审批系统事项与鄂汇办对接、不动产公积金领域自建系统事项与鄂汇办对接等工作,批量开通事项在线办理。截至2023年12月,1101项“一圈通办”事项中全程网办事项有957项,已全部开通在线办理。 

  7.“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2023年三季度全省“互联网+监管”考核中,鄂州市位居全省第四。一是高位统筹推进。建立鄂州市“互联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加大统筹协调,并陆续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2023年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直部门“互联网+监管”考核指标>的通知》文件,推动监管行为数据及时率、数据公开率提高至100%;二是实行清单管理。按照“应编尽编”原则,组织4个区和32个市直部门梳理、认领和编制监管事项,动态调整监管事项认领逻辑,持续推进监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截止2023年12月中旬,全市认领、填报、完善2977个监管事项,监管事项认领率达100%、检查实施清单编制率达100%;三是加大数据推送。通过实地调研、下发监管提示函、电话督促等方式,推动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全市第三季度监管行为推送数据量达到3427万条以上,较去年同期大幅度提升;四是打通数据壁垒。一方面向省政务办申报四项风险预警模型监管应用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并成功对接数据;另一方面加强鄂州市“互联网+监管”平台功能建设,现市“互联网+监管”平台信息化项目已完成中标阶段,下一步将完善平台监管功能,搭建各监管部门数据与省“互联网+监管”对接桥梁,打通数据壁垒,运用数字信息赋能“互联网+监管”工作。 

  8.政务公开工作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网站和新媒体管理,健全日常监管体系,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控网站与新媒体信息发布流程,加大网站与新媒体错敏词、错链外链扫描力度,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网站信息安全。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件,2023年元月以来共受理并办结市政府依申请公开件10件、受理并办结市政府办依申请公开件11件、受理并办结本局依申请公开件2件,办结率100%;三是2023年5月12日,市行政审批局以鄂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组织召开全市依申请公开办理及系统应用实务操作专题培训会,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全面解读,对鄂州市依申请公开系统培训操作实务。 

  9.网络安全与电子证照推广应用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务平台建设,组织实施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改造升级项目。截至2023年12月,已完成7个相关模块的开发,全部上线运行极大提升了网站服务能力和政务公开科学化管理水平;二是为加强全市政府网站网络安全,对市政府集约化平台及全市政府网站访问协议进行了HTTPS改造,实现网站的可信认证与安全数据传输;三是印发《鄂州市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跨地区互通互认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电子证照互认互通工作任务。全量梳理各单位电子证照种类,实现电子证照汇聚共享。 

  10.招投标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通过对2020年以来我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已完成交易的714个项目进行排查,发现的问题,均已完成处理。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根据《2023年度鄂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从101个项目中随机抽取21个项目。针对发现的问题由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并根据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三是建设鄂州市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管平台系统。依托“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 

  11.行政执法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鄂州市招投标领域执法工作规程(试行)》,规范行政执法流程;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密切与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协作,加强联动执法,形成打击合力。与市纪委开展法纪联动,就招投标领域法律适用问题专题探讨26人次。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开展行刑结合,及时通报相关信息;三是借鉴武汉市先进经验,制定《鄂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投标文件“特征码”一致异常投标行为处理指南》,加大对投标文件机器码相同行为的查处力度。 

  12.招投标监督机制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鄂州市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负面行为清单”》,在局网站公示;二是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委员会的名义印发《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三是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由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并根据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四是制定《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工作指引(试行)》,通过交易平台与各业务系统对接,利用现场各类电子设备,自动收集各交易节点的数据信息、操作记录,根据智能信息化功能自动形成进场项目的电子见证档案,为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提供电子档案支撑。 

  1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不止。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按照发文规定,修改完善发文文号及内容,2023年以来签发文件都已整理归档,并未发现此类问题;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 (2022) 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湖北省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21) 7号)、《省政务办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规范(试行) >和<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对窗口人员进行标准化管理;三是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做到所有文稿材料、心得体会未出现学风不实问题。 

  1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 

  15.运用“第一种形态”监督不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教育监督,制定《2023年市行政审批局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制定市行政审批局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方案,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 

  16.纪律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关于优化市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纪律作风“五单”管理的通知》、《鄂州市政务服务机构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采取日督查、周提醒、月通报的方式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二是加强日常巡检力度,组织窗口支部成员参与大厅日常巡检,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窗口工作人员向所在单位发《窗口工作人员纪律作风双向报告单》;三是在窗口设置“好差评”“群众评”等多种评价渠道,将日常工作纪律情况作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四是制定《鄂州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作风建设“三问三治三提升”行动工作重点》,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对违反工作纪律同志进行了通报批评。 

  17.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经费独立原则,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我局已将漏记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登记入账,并调整会计账目;三是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登记进行了明确,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18.财务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修改完善了《鄂州市行政审批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定期开展排查检查,防止出现违反规定流程的问题。 

  19.组织生活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14日,对各党支部书记开展巡察反馈问题座谈会。会上,局分管领导对原任支部书记批评教育,对现任支部书记提醒谈话,深刻剖析问题原因,责令限期整改,并下发工作提醒函到各支部负责人,开展党务干部业务培训,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二是2023年以来,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每季度党员大会时听取和审查支委会工作报告,按照会议流程认真开展组织生活,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三是2023年9月、12月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照“三会一课”相关要求,认真拟定会议方案、开展好活动内容,并结合江城社区、王铺村联合开展活动,做到活动形式丰富,交流体会深刻。 

  20.党建资料照抄照搬。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年度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形成年度工作总结和支部书记述职报告,未再出现照搬照抄情况;二是组织开展写作知识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写作能力,并严格按照拟稿、校稿、审核、签发的程序,完善“三审三校”制度,做到每篇文稿审核到位。 

  21.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不充分。 

  整改情况:按照《关于在全市学习贯彻主题教育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方案》要求,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无需征求意见,我局领导班子成员通过谈心谈话收集意见,向各科室负责人及党员代表开展谈心谈话13人次,收到意见建议26条。 

  22.组织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情况:开展党务干部业务培训,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会议流程,做好会前集中学习、谈心谈话,会中认真开展互相批评,会后做好资料整理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并派人参与指导窗口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23.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反馈问题座谈会,深刻剖析问题原因,责令限期整改,并下发工作提醒函到各支部负责人,开展党务干部业务培训,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程序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并严格按照1/3的比例评选优秀党员,两个支部均做到流程规范;三是对窗口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环节派人参与指导,2024年1月民主评议党员无此类情况发生。 

  24.中层干部培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局党组突出政治标准,在局机关干部中选拔晋升一批责任担当强、业务能力优、工作实绩突出、廉洁自律的科级及以下级别干部,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2023年,市行政审批局选拔任用及职级晋升干部8人。根据《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录事业单位人员2名,充实市大数据中心队伍力量;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短板,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制定《市行政审批局科级及以下干部任用工作规程》,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干部考核、任用、交流、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高要求。 

  25.专业技术人员缺乏。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积极与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对接,申报市大数据中心人员招聘计划,经市委编办核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人,进一步充实人才队伍力量,为数据化转型提供专业人才支撑;二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承担城市数字公共基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抽调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专班集中办公,统筹推进鄂州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治,推动“经济、社会、政府”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数字化基础技术支撑。 

  26.未建立健全长效整改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写作知识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写作能力,并严格按照拟稿、校稿、审核、签发的程序,完善“三审三校”制度,做到每篇文稿审核到位;二是修订完善《关于优化市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纪律作风“五单”管理的通知》、《鄂州市政务服务机构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采取日督查、周提醒、月通报的方式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三是加强日常巡检力度,组织窗口支部成员参与大厅日常巡检,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窗口工作人员向所在单位发《窗口工作人员纪律作风双向报告单》;四是在窗口设置“好差评”“群众评”等多种评价渠道,将日常工作纪律情况作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研究制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坚持抓好作风,落实“两个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全面发展。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鄂州数据局人事教育科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市数据局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027-60858533,通讯地址:鄂州鄂城古城129号,电子邮箱184731380@qq.com。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27-60670292 

  中共鄂州数据局党组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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