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务服务中心厉行节约高效运行规范指引(试行)》全文如下。
各市、州、县政务服务管理部门:
为落实《湖北省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改革工作方案(试行)》有关要求,切实做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改善服务,形成制度化保障,省数据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问题整治有关精神,制定了《湖北省政务服务中心厉行节约高效运行规范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数据局
2026年7月10日
湖北省政务服务中心厉行节约高效运行规范指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聚焦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改善服务,有效推动全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改革,推进厉行节约、高效运行,坚决防治和纠正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问题,构建集约高效的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湖北省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与管理,省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场所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第二章 统筹场所建设利用
第三条 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建设坚持科学统筹、集约高效、实用简洁,杜绝铺张浪费。对新建、改(扩)建、购置项目,必须开展必要性论证评估,不得超出实际需要超标准建设、豪华装修,压缩不必要支出,严禁任何形式搭车建设。对在建和已建项目推进集约整合,鼓励跨区域、跨层级整合资源、集约共享,推动场所、人员、业务深度融合,完善一体化运行管理机制。
第四条 政务服务中心结合实际需要设置面积适中、功能实用的配套便民区域,对闲置的场所和资产,按规定及时处置利用。
第三章 务实配备设施设备
第五条 规范基础硬件设施和业务办理、人员办公设备采购管理,注重实用性和业务契合度,优先维修复用,杜绝超标准、超范围采购。按需配置轮椅、急救药箱、AED除颤仪等便民物资,按规范配备安防、应急等其他设施设备。工作人员统一配备的工装使用年限不低于2年,严禁超范围配备工装。
第六条 严格电子屏幕配备和运行管理,非必要不得新建大屏幕,已有电子屏幕避免盲目更新换代,确需更换的优先选择节能、兼容、可升级的设备型号,强化设备有效应用,切实提升设备利用效率。
第七条 按需合理配置自助终端设备,原则上不再新配置仅具查询、普通打印等单一功能的自助设备。政务服务管理部门会同各自助终端提供部门建立自助终端日均或周均使用量统计机制,功能正常但使用率不高、长期闲置的设备按需统筹调配点位布设,提高使用频次;功能落后、损坏无法使用的及时升级、维修。推进自助设备功能集成,推动更多事项全程自助办理,探索提供更多新型自助式政务服务。
第八条 智能化系统新建前应开展实用性、经济性、安全性和适配性评估,优先采用成熟适用技术和现有资源迭代升级,避免盲目引入高价新技术或重复建设项目。提倡结合实际办事需求,优先开展“小切口”的智能应用场景探索。建立智能化系统使用效率定期评估机制,对功能单一、使用频率低的应用系统,推进整合优化或逐步停用,降低系统运维费用。
第四章 集约节约高效运行
第九条 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清单管理制度,依据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并对外公示。已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必须实质运行,严禁“体外循环”。
第十条 已实现全程网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应保留必要的线下窗口办事服务。积极引导服务对象优先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方式办理业务,不得限制服务对象自主选择办事渠道。
第十一条 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动态完善综合服务窗口和专业服务窗口设置,逐步提高综合服务窗口占比。健全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错峰服务、潮汐窗口等服务机制,探索依托云坐席建立跨层级、跨区域窗口服务资源动态调配机制。
第十二条 鼓励推动政务服务中心数智化运营管理,通过科学分析人流量、办件量、办件评价、能耗等数据,优化窗口设置和人员配备,提升服务响应速度、办事效率、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 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安排政务服务中心对外接待和外出考察调研活动,严格执行“无实质内容不安排、无明确任务不组团”,从严控制人员和数量,严禁借活动名义安排观光旅游、宴请送礼等违规行为,切实提升活动质效。鼓励省内各地经常性通过线上视频等形式开展交流活动,相互学习、取长补短。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节能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级政务服务场所节能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本单位节能管理责任人,开展节能管理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五章 精准实施质效监督
第十五条 将厉行节约、高效服务纳入工作人员常态化培训内容,开展政策解读、文明礼仪、服务规范、业务技能、节能操作、设施设备使用及应急处置等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节约意识和服务能力。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助力建设“一专多能、一岗多责”复合型服务队伍。
第十六条 加强人员管理,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将节约成效、服务质效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绩效管理考核评价机制。
第十七条 建立多维度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厉行节约和高效运行情况监测分析,整合日常巡查、群众监督、“好差评”系统、12345热线等渠道,对厉行节约和服务效能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对铺张浪费、效率低下等行为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 注重选树厉行节约、高效服务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培育崇尚节约、务实高效的良好风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健全场所、窗口、事项、设施、人员等全要素管理机制。
第二十条 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差异化探索,推动集约节约管理机制、精简高效运行模式和利企便民服务方式协同创新。
第二十一条 本指引由湖北省数据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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