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市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行政审批局 日期:2019-07-06
 

市直各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央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加快建设和完善市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实各级政务服务互联互通,不断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政务服务网络化、移动化、智慧化,形成主要行政权力“一张网”运行,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规范的网上政务服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省“互联网 +放管服” 改革工作要求,参照《湖北省“互联网 +放管服” 改革项目互联互通技术规范》,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确保在2019年12月中旬实现市级平台与省级平台无缝对接,市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实时互认共享,线上线下有机融合,市级政务服务 “一张网”基本建成,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全程 “网上办”达 85%以上。

二、主要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优化网上办流程。对照省、市审改部门明确的《市级部门在省职权系统应认领事项清单》和2018“入驻清单”,结合前期审批服务事项业务标准化梳理成果,通过采取邮政快递收件、现场勘查环节或取证环节核验收件等形式,减少企业群众在网上申报环节上传的申报材料,增强企业群众“网上办”的体验感和获得感,进一步提高“网上预审”“网上全程办”事项比例。市级各部门要逐事项明确办理类型、特殊环节、是否支持快递收发件、申报材料递交方式、归档材料明细等信息,并填写《网上办事流程优化再造信息统计表(附件)。(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7月31

(二)制作电子表单。使用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要按照《湖北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的技术规范》制作申请电子表单,供湖北政务服务网配置调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公积金中心、市医保局;完成时限:815日)

(三) 推进系统对接工作按照省确定的标准,制定本部门自建审批业务系统与协同运行管理平台的对接方案,明确主要工作任务、实现路径、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并加紧推进。(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公积金中心、市医保局;完成时限:7月15

(四)完成与事项同源发布系统对接。按照事项同源发布系统接口标准,规范市级自建审批业务系统中的事项编码、名称、类型等要素信息,实现自建业务系统与事项同源发布系统深度对接、同步更新。(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公积金中心、市医保局;完成时限:8月15

(五)完成与综合窗口统一收发件系统对接。按照《湖北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的技术规范》,升级改造本部门业务系统与综合窗口统一收发件系统对接,实现全市一窗受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公积金中心、市医保局;完成时限:8月15

(六)完成与电子证照库对接。按照《鄂州市电子证照库服务接口技术指南》,升级改造本单位的业务系统,以系统对接的方式实现电子证照的归集与共享(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8月15日)

(七)完成与24小时自助服务管理平台对接。将本部门办理公共服务事项的业务系统与自助终端后台管理系统对接,实现自助设备能够集中办理各类便民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8月15

四、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市行政审批局和市直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召开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市级各部门要组建由分管领导、行政审批、信息化管理部门和自建业务系统技术公司组成的工作专班,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直各部门工作专班名单于7月9日前报市行政审批局

(二)完善工作机制。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采取各方集中会商和任务销号工作机制。市行政审批局要制定市级各部门平台建设任务清单,根据需要组织市行政审批局、相关系统开发公司以及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信息化部门、业务系统开发公司等共同参与确保及时完成平台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三)强化资金保障。市直部门要根据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协同运行管理平台对接工作方案,认真评估系统改造所需工作量,测算相关工作经费并报市行政审批局,由市行政审批局汇总后统一报市财政局审批。

 

附件:《网上办事流程优化再造信息统计表》

 

联系人:许仙长      联系方式:18971999900

 

 

 

鄂州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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