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招投标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1-05-28

根据《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涉企招投标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公管文20219号)、鄂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全市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涉企招投标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整治目标

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严格招标投标公正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集中排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系统职责范围内涉企招标投标执法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及其对营商环境的危害,立行立改,规范执法行为,整顿执法作风,改进执法方式,严密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环境。

、整治内容

2018年以来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系统涉企执法突出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以下执法突出问题:

一是对企业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问题。主要包括不认真执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可以不实施处罚或强制规定等问题。

二是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主要包括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以罚代管、重复罚款;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是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问题。主要包括对该合并检查不合并、该联合检查不联合、对已检查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任性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

四是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问题。主要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歧视性对待不同市场主体、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自由竞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等活动;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简单化禁止,阻碍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在开展专项整治、清理整顿等活动中采取普遍停产、停业措施等问题。

、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21日至531日)。各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按照整治工作方案,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布涉企招标投标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时间不少于一周,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知晓,积极支持和参与。要本着襟怀坦荡,有错即改的态度,认真进行自查,切实把自身执法工作中有悖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查实查细查准。

一是通过执法案卷查找。要组织执法人员对2018年以来所办涉企执法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检查,列出自查清单(见附件1),看法律事实是否清楚、准确、客观,看法律适用是否正确、适当,看执法程序是否规范、到位,通过三看,认真梳理是否存在突出执法问题。

是通过复议诉讼案件查找。凡是涉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撤销案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以及复议诉讼裁判机关协调结案的案件,一律要认真梳理,检查是否存在突出执法问题,列出自查清单(见附件2

是通过信访新闻舆论监督渠道查找。2018以来与本单位执法工作有关的信访件、新闻舆论批评稿进行认真梳理,检查信访案件和新闻舆论监督中是否涉及突出执法问题,列出自查清单(见附件3

是建立联系企业制度对口查找。各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要建立联系企业制度,614日前,对口走访3家投标企业3家代理机构发放问卷调查表(见附件4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从中查找是否存在突出执法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见附件5

各区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形成自查问题清单,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一般性问题,要立行立改;情况复杂、问题严重的案件,要采取领导包保、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等方式抓好整改,整治一个销号一个。自查自纠阶段,要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各区局要将工作小结和自查问题清单,于2021531日前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科

阶段:重点督查阶段(61日至731日)。市局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将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暗访、听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调查走访、检查财政账目等形式各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自查不认真,敷衍应付,以及群众或企业反映强烈的单位实施重点督查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问题直接挂牌督办,并按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司法厅《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确保自查自纠不留死角。

阶段:整改提高阶段(81日至928日)。各区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深刻剖析原因,强化源头治理,健全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做到问题整治到位、漏洞堵塞到位、机制优化到位,确保整治有长效、不反弹。对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要全面调查,查明事实,分清责任,依照《湖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处理。对在整治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要严肃问责,对其中的典型案例要进行曝光。各区局各区整治工作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62021928日前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科

、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涉企招标投标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把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紧密结合起来,以提升执法满意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成效检验整治工作成果。

(二)强化组织领导。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成立涉企招投标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由局党组书记金志刚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修齐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科人员组成。各区局要加强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涉企招投标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组织开展涉企招投标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见附件7),做好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整治专班的联络对接工作,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各区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时报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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