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附表8张)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9-195906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9年01月29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29日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建设和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及督办检查。

  2.负责制定准入制度,落实进驻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办事窗口单位,确定具体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

  3.负责制定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操作规程,开展监督检查。

  4.落实督促规范审批事项登记、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落实公共服务事项的承诺办理制度。

  5.组织协调需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进驻行政审批事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

  6.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整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检查考核。

  7.负责提供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公共服务、投资与商务代理等配套服务;负责受理窗口投诉,并做好调查处理。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只有一个,即鄂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本级,无下属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5名;财政供养人数5名,其中:在职4名,待编1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工作要求,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对我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再精简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限。

  (二)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探索推广应用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等系列标准,规范全市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打造政务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建立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的政务服务体系。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工程建设,升级和完善网上审批平台,推进服务事项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数据资源集中共享,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服务。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网络安全运行。

  (四)做好新市民服务中心运营相关工作。

  (五)修改完善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和各区(开发区、新区)、街办(乡镇)政务服务机构绩效考评标准,加强对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的考评管理,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六)强化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加强“鄂州政务服务网”建设,公示公开市直部门权责清单、收费清单和负面清单,公开行政审批结果,规范政府部门权力运行和行政行为,自觉接受监督。

  (七)深入开展“两学一做” ,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完善窗口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错时上班、延时服务等服务机制,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严格窗口人员考核,通过日巡查、周统计、月考核、季考评、年度述职评议等措施,建立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问题长效机制。

  (八)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督促机关和窗口单位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

  (九)落实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政务环境工作组主体责任,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创建文明单位,改善便民服务环境。在市级大厅开通增设自动排号机、填表易、办证易、电子政务查询触摸屏等设施,主动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服务。

  (十)加强办事大厅安全保卫工作,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通过物业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查、视频监控、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等措施,有效保障办事大厅安全稳定。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8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4.4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13万元,主要原因:进驻新市民中心水电费及物业费增加,另2019年新建食堂等费用。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8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9万元,项目支出140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13万元,主要原因:进驻新市民中心水电费及物业费增加,另2019年新建食堂等费用。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2.21万元。二、教育支出0.58万元。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5万元。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2万元。五、住房保障支出7.93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工资福利支出60.36万元。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13万元。三、其他项目支出140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84.49万元,其中:当年预算1484.49万元;上年结转0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78.4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60.36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60.3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以及医疗住房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2.公用经费18.13万元,包括:一般公用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费用等。

  (二)项目支出1406万元。主要安排为:

  1.464万元,主要用于新市民中心水费、电费。

  2.450万元,主要用于新市民中心物业管理费用。

  3.235万元,主要用于新市民中心食堂建设及运行费用。

  4.167万元,主要用于新市民中心运行及维护费用。

  5.9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雇员工资福利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0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0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市委实施细则,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切实做 到厉行勤俭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市委实施细则,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切实做到厉行勤俭节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无该项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8.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34万元。包括:

  1.装修材料及货物类131.5万元。其中:新市民中心食堂装修材料采购130万元;公务车辆燃油费1.5万元。

  2.服务类2.5万元。其中:公务车辆维修保养2万元;公务车辆保险0.5万元;

  3.工程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房屋:我单位现使用办公用房为市民中心5层

  2、车辆:现有一辆应急公务用车

  3、无专用设备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84.49万元。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市民中心:市民中心(其中: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图书馆、市规划展示馆)政务服务大楼主体建筑共6层,地下1层为共用办公区。1、2、3层为政务服务大厅,设有7个功能区域,分别是1层的民生配套服务区、出入境办理服务区。2层为注册登记服务区、投资建设服务区、经济社会服务区。3层为办税服务区和招投标服务区。35个行政审批职能部门、10余个公共服务单位进驻,共设有94个服务窗口,集中办理317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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