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成立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日期:2023-04-08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决定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建立有关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鄂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王玺玮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邱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市督考办、市创文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机关事务中心、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市城管委分管副主任担任。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任联络员。

二、建立鄂州市“互联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成人员

  余珂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刘绪武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金志刚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鄂城区人民政府、华容区人民政府、梁子湖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民宗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委、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水文局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金志刚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工作职责

加强与省、市、区(包括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下同)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统筹推进我市“互联网+监管”工作的贯彻实施,研究协调“互联网+监管”应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审议审定落实全市实施“互联网+监管”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和考核标准,制定相关措施;对全市“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分析、通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任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行政审批局局长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的同志主持召开联络员会议。

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联席会议部署工作开展等,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市行政审批局代章形式印发。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依法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主动研究提出“互联网+监管”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按照“各尽其责、协同管网”要求,加强对地方指导和部门间协调协作,增强监管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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