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行企业开办“210”标准,推进企业开办“零费用”,进一步增强企业获得感,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我市将对新开办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市场准入环节,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政府采购免费赠送一套印章(含企业名称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含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免费复印资料、免费邮寄证照、免费停车只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实行。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鄂州市政府采购招标网发布公告,以政府采购招标公告等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公章供应商参与报名。
请各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行政审批局积极进行宣传,认真组织相关供应商于7月5日12:00前向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科报名,并提交营业执照和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等报名材料。
联系人:陈志秦
联系电话:027-60670236
报名材料提交地址:鄂州市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二楼市场准入服务区。
附件:鄂州市政务服务“一送三免”工作实施方案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鄂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6月30日
鄂州市政务服务“一送三免”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行企业开办“210”标准,落实企业开办“零费用”,进一步增强企业获得感,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鄂州市行政审批局将开展“一送三免”服务,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大力弘扬服务市场主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全面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和勇气,积极推进关键领域改革再突破、创新再深入、政策再完善,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整体水平进入全国前列,努力把鄂州打造成为发展环境最优、投资吸引力、地区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最强的地区之一。
二、服务内容
“一送”:
在鄂州市(含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申请新开办的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免费赠送一套印章(包含企业名称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共计三枚印章)。
“三免”:
1、免邮寄费:对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业务的法人事项实行免邮寄费(自然人事项仍实行收费邮寄);
2、免复印费:对市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的法人和自然人办件免复印费;
3、免停车费:对市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的法人和自然人免停车费。
三、服务要求
各级市场监管局和行政审批局将在市场准入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公示中标供应商,由企业自主选择公章刻制单位。窗口工作人员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特定供应商。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业务外加工,不得通过未刻制公章、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等手段而套取刻章费用。一经发现将立即解除合同。中标供应商应严格履行合同,合同期满后通过采购人的考核并合格,采购人可与供应商按12个月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价不变。合同执行中,如果出现印章质量、服务态度等纠纷,由供应商负责。
企业复印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相关资料时,窗口工作人员应热情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免费邮寄。如选择免费邮寄的,窗口人员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如选择到窗口自取,由委托代理人到窗口自行领取相关证照和公章。
四、组织保障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加强对赠送公章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区(开发区)要切实承担本地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健全领导组织和工作机制,狠抓方案措施的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解读,重点加强对企业和投资者的精准宣传。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通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最后一米”。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鄂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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