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简报(2021年第三期)

日期:2021-01-21
 审批职权规范化 清单之外无审批

                             ——鄂州市行政审批局以“硬功”推进职权规范化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加力优化政务环境,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水平整体进入全省第一方阵,1月21日,鄂州市召开全市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大会,积极推进职权规范化工作,筑牢“一网通办”基础,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认领发布事项,形成四级清单。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简称《清单(目录)》)。按照“应领尽领”原则,38家市直部门认领市级目录,连同市本级依法设定和增加的行政权力事项,形成市级清单;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认领县级目录,形成区级清单;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认领市、县两级目录,形成本级清单,报市政府审定。各区政府和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组织所属乡镇(街道)、村(社区)认领乡村目录,形成乡村两级清单。要求2月10日前,完成市县乡村四级实施清单认领,并分别经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发布,在政务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接受监督。

更新完善办事指南,实现五级48同。元月底前,省级部门完成《清单(目录)》中事项通用模板编制发布后,各级各部门于2月底前,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统一标准,完善新增和调整事项的个性要素,发布办事指南。各级各部门对于未调整事项办事指南进行全面梳理,对于填写不完整、不标准、不详细和申请材料非法定要求、线上线下不一致、名称不规范等问题,严格按照实际情况遵照湖北省事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调整。

推进政务服务“四办”,优化营商环境事项工作是政务服务的前提和基础。各地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抓,将任务清单化、时间节点化、责任明晰化。按照“条块结合”“市区同责”“权力事项无真空”的原则,各主管部门加强对下级部门的业务指导,确保清单外无审批。2021年,围绕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实现事项管理全统一、业务系统全联通、统一受理全覆盖、重点事项办理全提速,市区乡村线下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行“一窗通办”,推动市区事项“综窗”受理,实现100项以上主题事项“一事联办”,大力推进“跨省通办”,推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涉企经营许可等事项“省内通办”。“鄂汇办”实现120项以上高频事项移动办,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范玉姣在推进会上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站在部门“硬职责”、工作“硬基础”、考核“硬指标”、纪律“硬杠杠”的高度推进政务服务工作;要坚持“应领尽领”“主动领”“协商领”“指导领”的原则,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要按照标准,同步推进办事指南的完善和动态调整;要依法依规,严格程序,认领发布;要持之以恒,对标对表,着重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确保进入全省营商环境第一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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