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行政审批局 日期:2022-05-07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 

   项 

               事 

    责任单位 

  

  

  

  

  

  

  

一、优化营商环境高效办成一件事 

  

  

  

  

  

  

  

  

  

  

  

  

  

  

  

  

  

  

  

一、优化营商环境、高效办成一件事 

1.开展公共资源招标投标领域制度规则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公共资源招投标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管委会各成员单位 

2.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领域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再造”,进一步提高交易效率,消除不合理市场壁垒,打通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最后一公里”,实现“投标不跑路、交易不见面”。 

管委会各成员单位 

3.积极推行“评定分离”“工程总承包模式”“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持续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评定分离”试点改革,完善报价清单合理性分析方法,推进工程总承包招标模式,提升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比例。2022年起,每年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数占该类项目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和湖泊局发改委、交易(采购)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权责明晰、联动联办的公共资源交易执法机制。按照属地监管、权责对等的原则,分行业分层级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投诉举报处理、快速处理、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全链条监管。 

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牵头,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结果。 

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牵头,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市场环境治理。开展全市开发区建设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查改治”专项整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推进全市综合监管和联动联办执法,重点排查招投标环节政策执行情况和腐败问题,精准打击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牵头,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交易(采购)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行政执法与公安、纪检、司法的衔接。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移送涉嫌违纪、犯罪案件线索工作机制。到2023年,争取在公安系统建立围标串标预警分析模型系统。 

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牵头,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对交易平台的监管,确保交易平台规范运行。 

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牵头,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9.推进《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纳入全统一的平台体系交易。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目录内交易项目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交易,实现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应接尽接、数据共享。 

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牵头,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交易(采购)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进交易数字化。推进数字转型升级,以数字化方式推进“应进必进”,实现交易信息“一网公开”进一步推进CA互认,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实现“一网通投”。 

交易(采购)中心 

11.加强对省综合专家库区域库本区域评标专家的准入、培训、监管工作,规范现场考评管理,提高评标工作质量。 

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三、推进智慧监管、信用监管 

12.推动“互联网+监管”应用。实现在线监控交易行为,通过大数据分析提前预警。 

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联系统对接的深度和广度,打通数据共享堵点,通过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对接打通与省大数据能力平台、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等系统互联互通,促进招投标行政审批信息、信用信息、市场主体信息、业绩信息、履约信息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类信息共享应用。 

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协调交易(采购)中心负责 

14.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将信用查询纳入公共资源交易过程。在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各行业示范文本中,明确信用查询渠道、查询时点、查询主体等,对黑名单主体依法依规实行市场禁入。探索推广应用信用报告。 

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牵头,发改委协调,各有关部门参与  

15.实施信用联合奖惩。以行政处罚等处理结果为依据,依法依规将围标串标等严重破坏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市场主体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中对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市场主体适当减少抽查。对于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采取激励措施。 

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牵头,发改委协调,各有关部门参与  

 

本清单事项责任单位所指“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各有关部门”的范围与《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权责清单》中相关权责事项涉及的部门范围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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